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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來網路書店中,這本書的網友推介,有人提出翻譯很差的狀況。

我也曾想過這樣的想法,尤其在我實在看不懂書前頭幾個章節的時候,後來想想,也可能是因為原著本來就這樣寫的,譯者只是照實翻譯出來而已。還好我堅持著將書看完,書是越來越好看的,而且後來看到譯者講她翻譯此書的酸苦談時,我相信她是非常用心的。

將譯者的專文放在下面。
原文網址 http://www.monkey.com.tw/young/bbs3/bbsresp.asp?idx=818

《豪門保姆日記》和哈佛舊憶      作者:蔣行之  日期:2003/8/18 上午 09:03:29 From:61.13.16.7

在哈佛上大一的時候,我隔壁住著一個,嗯,姑且名之為「博愛」的女孩。(她的原名雖不中亦不遠矣,顯然是她爸媽六十年代革命思想的餘緒。) 她真是邋遢得可以︰頭髮永遠是白人那種只要隔天不洗,就油糊懨膩的老鼠色,灰撲撲的薄汗衫都是洞,其尺寸也讓人疑心,咬洞的蠹蟲是不是有老鼠那麼大。宿舍裡不修邊幅的人不只她一個,所以我倒也不以為怪。

有一回閑聊的時候,有人說,「博愛身上的銅鈿氣離得好遠都聞得到。」
 She reeks of money.

我表示我完全看不出來。

「是嗎?對我來說像天光一樣一清二楚。她是公園大道出身的,你知道,紐約那種女繼承人。」

我這才弄懂,我窮到連有錢人就擺在眼前我都認不出來。當然啦,女繼承人扮窮扮得很成功,但乍看同樣是破牛仔褲和髒球鞋,熟知內情的明眼人一瞧便知,誰是乞丐,誰是王子?而明眼人本身至少也得在豪門門口有個位置,不然練不出這份眼力。

《豪門保姆日記》的兩位作者就是這樣的明眼人,她們在曼哈頓前後幫三十個家庭看顧過小孩,受盡鳥氣、看夠內情之後寫出了這本小說。在殘暴無道的老闆手下苟且偷生的慘痛經驗人皆有之,但有幾個人能夠眼看自己對老闆的「幹譙」,週復一週雄據紐約時報暢銷書榜榜首?罵老闆能夠罵到名利雙收,真是人生一樂!

這本書的吊詭處也正在於此。小說的主角,慘遭為富不仁的僱主奴役踐踏的保姆南妮,一面鞭撻上流社會的冷酷與精神空虛,一面又情不自禁對它鑒賞有加。南妮對歐陸名牌瞭若指掌,知道Herve Chapelier做的皮包精緻,認得出廚房裡的爐灶專人設計配色、附配電力和瓦斯兩種烤箱,起價是一萬五千美金。她的品味考究細巧,能夠欣賞手製仿古磁磚,對紐約市的建築史雅有涉獵,在華宅陽臺上發現四週全是十九世紀建築時不禁心醉神迷,還懂得勸告老闆,戴了鑽石項鍊就不要再配紅寶石,還是低調的貼耳鑽環比較雅致。南妮跟我們大多數人一樣,對富人的態度曖昧矛盾。

就是要用這種立場來寫才有看頭︰邊緣人往往能抉取當事人也許一輩子都弄不清楚的,世事的核心。我一直懷疑《金瓶梅》的作者是類似書裡應伯爵那樣的幫閑身份,而曹雪芹家可的確是永遠進不了滿洲權貴圈核心的皇奴包衣——而且抄了家,跟富貴中人的心理落差更大。

我只進去過博愛的房間一次,走在裡面簡直需要捲起褲管,像涉水那樣,而且根本踩不到地板,因為地上堆滿衣物,砌出另一層步步生出細絲銀、紫磨金,凡壤之外的后土。博愛的室友隨手一指,我及時閃開一步,沒踩上一團灰絮絮紫濛濛,質料很細層次很多的抹布。

「那件衣服是三千兩百塊錢買的。」她隨即說了一個名字,對品牌沒概念的我沒記住,害我後來直猜了十來年,還是想不起來。

我們的宿舍是男女同棟的,博愛跟我都住四樓,泰德住三樓。他的嘴型特別嫵媚,一望而知有個絕色的母親,是屬於有錢人家小孩比較好命﹐長相沒像他爸的那種,除非他家富了不只一代,有機會多娶幾個美女,藉以改造富翁往往美感缺憾很大的基因。這麼一個容貌軟媚有餘的少年,玩起來卻完全是拼命三郎的作風,常常是直著出去橫著回來。打個室內迴力球也有本事從兩公尺高的地方往下摔, 傷雖不致命,躺個一兩個月是常事。

「他希望引起他爸媽的注意。」同學們都是業餘的心理醫生,診斷很快就出來了。可是,照他的輝煌病歷看來,他的父母顯然對苦肉計無動於衷。泰德畢竟年紀太輕,以為是自己傷不夠重的緣故,再接再厲,白白便宜了哈佛緊急醫療所。

我跟泰德後來有點非常不智的糾纏,自然是不了了之,早就是天寶年的舊事了。翻譯《豪門保姆日記》時,我卻發現自己大發思古幽情。書裡那個活躍慧黠,幽默感十足,還不會寫字就懂得口述心意,請幼稚園老師替他寫情人卡給保姆的富家男孩格雷爾,看得我好心疼。才四歲的孩子,夾在年收入七位數字,工作和外遇應接不暇的父親,和瘋狂購物死命打扮,妄圖拉住丈夫的心的母親當中,眼看著自己心愛的保姆像上季新裝一樣被撤換……我已經知道他後來會怎麼樣。我親眼看過了。

無論如何,抱著普通人看待豪門的矛盾心情,我把這本書翻完了。從初一就搬來美國,我的移民苦不是白吃的,其中自有樂趣;比方說,嘗試精確譯出書裡的器物、心理和通俗文化的情境。正因為是本暢銷通俗小說,陷阱極多,看大陸那邊的譯本可知,有些錯誤且特別搞笑。譯者把flat看成Fiat,遂產生了富太太和丈夫離婚,只分到一輛價值四十萬美金的飛雅特的詭異情形。拉美裔老保姆動個髖關節手術,譯者譯成跟「新情人」的第二春約會(appointment for hip replacement); 大白天面試的大學生公然跟未來僱主點蘇格蘭威士忌喝;看到同族的白種人(caucasian)來應徵,因為心存種族歧視而樂不可支的富太太,變成看著長得一副「高加索人模樣」的保姆發笑;諷刺富家對小孩生活的無理規定,誇張狂想的Louis Vuitton 名牌點滴 (IV hookup, IV 為 intravenous injection 「靜脈注射」之簡稱),則成為孩子穿的「路易維登第四代式的翻兜」。譯者把
IV看成羅馬數字的四無可厚非,至於把hook看作hood(翻兜,台灣稱風帽),則只能歸功於字形聯想力豐富了。最離譜的是,宣傳文案稱此書是「美國中產精英家庭的『生活秀』」,實在太高估美國的生活水準了。

當初這本書還在找買主的時候,被一家大出版社拒絕過,理由是︰「太紐約了,美國別的地方的讀者接受不了」。我很想看看台灣讀者會不會有同樣的感覺。也算一種有趣的文化實驗吧。

附記,本文作者為《豪門保姆日記》譯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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